单位联系。Р5.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与建设单位联系要求设计单位变更。Р6.监理公司不按照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检查不到位、不执行旁站督察的,致使工程质量低下存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Р七、公司管理人员管理考核规定Р为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强化各项指标运行程序,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如下:Р(一)基本要求Р1、按集团公司整体规划部署,公司尽快建成完善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形成考核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Р2、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没有运行前,安监处信息员进行人工统计、分类、考核、汇总;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运行后,安监处信息员Р只进行录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问题检查落实表,计算机将所录入隐患、违章信息存入数据库、发送短信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按规定自动进行考核。Р3、凡有下井、带班、查隐患、反“四违”指标的管理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按要求填写安全检查落实表,按要求到信息办进行登记,不按要求进行登记的一律不予统计、录入。Р4、信息员负责管理人员各类指标的统计、录入工作,要及时认真严格,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人次罚考核人员50元。Р(二)监督检查考核规定Р1、各部室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必须完成所规定的下井、查隐患和制止“四违”指标,每少下一个下井考核50元,每少一个中夜班下井的考核50元,每少制止一起隐患50元。Р2、管理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违章指标,完不成动态一般违章的每少一个考核50元,完不成动态严重以上违章的每少一个考核100元。Р3.公司每班必须有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带班。当班带班人员不能正常带班的,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并由主要负责人安排其他领导替班,不得空班。带班人员上井后及时到安监处信息办进行登记。对带班作业人员实行月度考核,每少一次带班作业对个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