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进度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国家级10分/项(子课题5分/项),省部级5分/项(子课题3分/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分值加倍。以上两项可以累计加分。Р年内新增市(厅、局)级,2分/项;市级一般和非资助项目不得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Р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分。Р综合目标Р目标要求Р考核处室Р分数Р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标Р3.年内获得科学技术奖励:国家级10分/项,省部级8分/项,市级5分/项;非第一完成单位的递减一个级别得分。Р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分。Р可以累计加分。Р4.年内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学术专著(10分):Р(1)统计源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及SCI、EI收录杂志论文,按年度统计分值计算,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Р(2)出版发行专著,按年度统计分值计算,累计得分不超过4分。Р5.实施深港、深澳、深莞惠医疗卫生交流工作情况,每项得4分,共12分;Р6.实施院际、院企、院校合作情况,每项得3分,共9分。Р12.保障医疗安全Р严格执行医疗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相关医疗安全指标达到《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和质量控制评估标准2010版》的要求,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无重大医院感染事件。Р医管处Р30Р1.依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年度记分结果进行考核,有不良执业行为的,每记扣1分,本项考核扣2分。Р2.在考核年度内,发生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的重大医疗事故或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扣30分。Р本项考核可以累计扣分。Р13.实行质量经营管理制度Р抓好基础质量管理,严格控制流程质量、终末质量。质量控制综合评价指标达到《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和质量控制评估标准2010版》的要求。到2011年底,CD型病例治愈好转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比上年有所提高。Р医管处Р50Р1.医疗基础质量、流程质量和终末质量(30分)。得分=年度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行业综合得分/行业综合评估应得分×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