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送分者。Р实验课中,违反实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造成实验设备严重损坏或人员伤害者。Р三、教学事件处罚Р发生教学差错经查实后,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扣除责任人劳务费50——300元,并按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条例扣除所在科室当月的相应评分。Р发生教学事故经查实后,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扣除劳务费200——500元,并按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条例扣除所在科室当月的相应评分。Р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条例Р各教研室应重视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平,发挥考试评价学生成绩和检验教学效果的作用。Р贯彻教考分离的原则。任课老师应承担出题的任务,但不负责组卷的工作。教研室指定中级以上职称,对课程内容较熟悉的教师组卷。教研室主任必须对组成的试卷进行最终的审核。Р除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应由计算机题库组卷。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教师提出组卷要求,由专业教师在指定的计算机上随机选择试题组成试卷。每次考试均须编组同等广度、深度的A、B两卷,并附标准答案。试卷样稿正本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发密封后由学院办公室统一上交教务部门,试卷样稿副本与标准答案密封后由教研室指定专人负责。Р各临床教研室平时应接受学生的疑问咨询。授课时不能划重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答疑活动。接触试卷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漏题。Р试卷评分应由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观题采用流水作业,三人以上集体改卷。客观题(多选题)尽可能采用计算机改卷或机器直接阅卷,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结分。Р试卷应严格按照事先拟定的标准答案评分,任何人不得随意加分或扣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修改标准答案评分方法的,须经多数评卷人员同意并经教研室主任批准方可实行。考试成绩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答案后连同试卷分析表上交学院办公室或学校教务处。Р时限:组卷应在实际考试七个工作日前完成上交。改卷成绩应在考试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交,特殊情况改卷成绩上交不得超过六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