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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物制品冷链运输、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药品预热后温度应控制在37℃内;要求药品在使用时不允许有冻结事件发生。Р1.4、室外使用药品时应避免阳光长时间照射。Р生物制品的使用规范Р2.1、牧场用药各组储药间(操作间)对生物制品的药品储存要求需严格按照此规范中第三部分《冷链药品的储存规范》中第二条《生物制品库房储存规范》执行。Р2.2、各组在使用疫苗等生物制品时要严格按照使用头数和损耗量总数进行领用,班用班领,用后剩余要求在当班下班前归存到药库或各自组内储药间保存。Р2.3、使用疫苗等生物制品时由于储存温度较低,天气温暖时需要避光放在常温下升温至室内温度再行使用;天气寒冷时疫苗等生物制品需要存放在泡沫箱或专用保温箱内保存同时需要用热水袋加温再行使用,温度要控制在35℃以内,热水袋不允许与疫苗等生物制品直接接触;要求疫苗等生物制品在使用时不允许有冻结事件发生。Р2.4、室外使用生物制品时应避免阳光长时间照射。Р违反规范处罚规定Р违反规范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库管)每条每次通报考核100元,财务主管连带考核200元。Р违反规范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主管)每条每次通报考核200元,场长连带考核400元。Р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库管、主管),需根据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金额多少,按比例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Р3-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及以下金额,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Р3-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Р3-3、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直接责任人按50%进行赔偿;Р3-4、同时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直接责任人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做经济补偿;Р3-5、场长按直接经济损失不同额度的10%进行赔偿;Р3-6、除责任人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对此事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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