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15%,治疗费优惠30%。院长亲属按照育仁职工同等享受。Р3.2,关联人员费用: 关联人员收取挂号费。各种体检就医,亲属按照治疗价格总价优惠30%,朋友按照按照治疗价格总价优惠15%。院长签名同意的其他人员按照总价优惠15%。Р3.3,社会人士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由院长同意,给与定费标准。Р4、有效控制方法:Р4.1关于工作人员:本院工作人员就诊包括查体,各科室按照各自程序办理,但经主任签字认可,报院主任大夫签字认可。Р4.2关于关联人员:关联人员就诊,有关联的工作人员带领,或提前报告院主任大夫签字,按照各科的就医程序办理。医疗报告单由指定部门给于汇总。Р4.3关于社会人员:凡院长同意或符合免费条件的人员就诊前到院主任医生签字,按照医单对应医疗。Р4.4 签批:一级审批:院长;二级审批:院长助理。三级审批:院办主任。一级在外工作或口头通知二级时,由二级全权办理,一级、二级均不在医院时,由三级审批。其他情况按照一级批准二级核办原则来执行。Р5、新到人员(包括见习者、试用期和正式员工)必须在育仁医院(有证药房人员等除外)进行有关的健康检查,之后才可上岗。Р第十节后勤保障制度Р医院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由后勤保障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Р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Р各科室所需物资,按周、月、季、年编制计划送后勤保障部,经批准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Р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的报销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经院领导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