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参与,按照有利于物业管理顺利开展的原则进行综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物业主管部门发放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并完成前期物业管理的移交工作。Р 3.3 理顺相关关系Р 第一,物业管理企业不能由开发公司直接指定,应结合全体业主的意见通过市场化手段选择。在小区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时候,业主委员会可公开面向社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第二,细化不同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所能够承揽的业务范围,严禁没有资质的企业上岗和越级承揽业务的行为。对于社会上已存在的开发公司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父子”关系现象,运行状态良好的保留,运行状态欠佳的撤退,鼓励业主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集体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共同的问题。特别地,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可将物业质量保修金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建设单位在新建物业交付前按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3%~5%的比例,一次性向市财政专户缴存物业质量保修金,在政府监督下实现专款专用。对于旧小区整改,应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笔者认为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是保证,筹集专项整治资金是关键,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是根本。Р 4 结束语Р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生活的变革,太原市物业管理企业不仅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大国内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也要立足本市,在认识到共性的同时找出个性,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得到完善、发展,相信一定会把物业管理这项公认的朝阳产业越做越好,开创太原物业管理行业的新局面。Р Р 参考文献: Р [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物业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N].2009-09-03. Р [2]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报[N].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综合类—日常工作动态,2008-10-15. Р [3]中小城市物业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EB/OL].http://bbs./tie-641124.html/201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