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程,可供招标人确定清单项目和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Р2.1.2 工程量的计算Р工程量的计算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Р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主要专业划分,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Р5个专业部分。Р2.2 措施项目清单Р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文明、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清单。Р2.2.1 注意掌握措施项目清单的通用项目包括Р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等11项内容。Р2.2.2 通用措施项目的列项条件Р(1)正常情况下都要发生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二次搬运、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Р(2)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夜间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施工排水降水。Р2.3 其他项目清单Р其他项目是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分为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招标人部分包含预留金和材料购置费;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等。Р2.4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Р规费项目清单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出现未包含在上述规范中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Р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如国家税法发生变化,税务部门依据职权增加了税种,应对税金项目清单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