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4.公司治理。Р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和设置公司组织架构。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确保机构高效、安全、稳健运行。Р 5.从业资格。Р 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负责人进行必要的任职资格审查,相关人员应具有从事金融或经济管理的职业经历,具备一定的银行金融知识,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Р 6.外商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须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后,按照本指引规定的程序审批。Р Р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和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程序及要求Р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的审批,按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程序报送变更事项申请书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资料。Р (二)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申请程序: Р 1.融资性担保公司向注册地市级监管部门提出申请。Р 2.持市级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函,向拟设分支机构的注册地市级监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审批。Р 3.省金融办审核同意后,颁发经营许可证。Р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应报送下列材料: Р 1.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担保公司分支机构名称、注册地和业务范围等事项。Р 2.可行性研究报告。Р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Р 4.担保公司近2年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及风险管理相关文件。Р 5.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Р 6.拟设立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资格证明。Р 7.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Р 8.法人所在地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函。Р 9.省金融办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Р 附件:1.《陕西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申请材料目录》Р 2.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的初审意见及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样式)。Р 3.筹备工作委托书及股东承诺书规范格式。Р 4.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