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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318KB

文档介绍
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标准。Р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程序包括:确定绩效评价对象,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确定绩效评价方式及工作人员,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和现场评价,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建立绩效评价档案。Р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概况、立项依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评价结论及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结果可用。州(市)、县(市、区)科协和项目单位对提供的绩效评价报告所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Р第六章绩效管理结果运用Р第二十三条州(市)、县(市、区)科协和项目单位要根据科普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结果建立绩效管理激励和问责机制,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与科普专项资金设立、评估、退出挂钩,作为改进管理、安排科普专项资金和项目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编制中期规划、调整支出结构和完善政策制度的重要依据。Р第二十四条省科协针对科普专项资金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州(市)、县(市、区)科协和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省科协提出的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科协。Р第二十五条科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省科协次年分配资金额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凡不按规定进行绩效跟踪评价、绩效评价或虽已进行相关评价工作但逾期不报送绩效跟踪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的,“支出绩效因素”的资金数按“0”计;凡评价工作不认真、评价报告不规范或资金使用效果不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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