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与同班的教师协商后自己选定,随堂考试。期末考试则按照学院规定的统一考试时间表进行。Р5. 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提前或延迟考试,请告知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学院批准后才能进行。任课教师不能自行安排。Р6. 学期末考试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规定时间将成绩单交至教学办公室。Р四、学生考勤Р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认真记录考勤,并按规定时间上交,不得作虚假考勤记录。我院教学管理人员经常对各班学生的出勤进行巡查,并不定期地抽查考勤表,任课教师应给予积极配合。Р任课教师应在每月最后一次课后将当月考勤记录交至班主任,班主任进行汇总后交至留学生办公室。Р任课教师有责任及时向留学生办公室反映本班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Р五、出勤Р任课教师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应及时与教研室联系,以便尽早向学生解释作出安排。Р任课教师不能自行调课、擅自请人代课,如需调课、请假,应提前告知教研室,以便教研室及时作出安排。Р六、其他Р各班任课教师应相互协调、配合。根据学生特点,并结合本班的教学内容,安排好各项活动。Р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包括节假日、期末安排)均按我院颁发的“工作安排表”进行。如有例外,请遵照学院的通知执行。此外,国际教育学院的通知都张贴在学院大厅内,不再另行通知,任课教师应在课余时间经常阅读,了解学院的一些信息动态。Р任课教师要爱护教室内的各种设备,上完课后应及时关好灯、空调、电视机、多媒体等设备。在听力教室上课的教师切忌使用粉笔,上完听力课,教师应及时擦净白板并随手将电源关闭。Р任课教师不能随便在学院的教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人辅导。此外,严格禁止教师在教学场所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Р任课教师如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产生消极后果的,均属于教学事故,我院将按照《中央民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Р七、本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