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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手册(基层股)精要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处须记录以下内容:(1)排查时间;(2)排查出的纠纷基本情况(发案时间、地点、当事人、案由);(3)调处经过和结果。Р3、矛盾纠纷受理调处须记录以下内容:(1)受理时间;(2)案件编号;(3)案件来源;(4)纠纷基本情况(发案时间、地点、当事人、案由);(5)调解员;(6)调处经过和结果。Р4、司法所要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统计表,统一统计标准,建立统计档案。Р5、案件登记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并做好归档工作。Р6、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统计表,做到不漏报、瞒报、虚报、误报,统计报表不得估、摊、编和篡改。Р(六)调解文书档案管理制度Р1、人民调解工作各类登记及文书、文件档案由专人管理。Р2、档案卷宗要完整、准确、齐全、条目清楚、字迹整洁。Р3、人民调解卷宗装订后由所长审批,经查无误后归档。如需调卷、借阅,须经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Р4、各类档案按照标准装订,一案一卷,要装封皮、封底、填写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和编写页码。Р5、纠纷调结后一个月内立卷归档,调解卷宗要求长期保管,其他资料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凡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由县司法局审查后予以销毁,档案管理员不得私自销毁档案。Р(七)人民调解回访制度Р1、司法所应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作出记录。Р2、在回访过程中要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的协议,要了解影响协议履行的主要原因。Р3、要了解纠纷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有无新的纠纷苗头。Р4、在回访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巩固调解成果。Р九、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Р“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Р“五有”: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书、统计台帐。Р“六统一”:调委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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