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会138个,社区调委会6个,专业性调委会3个),选聘人民调解员811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方参与的“大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Р (二)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县司法局对各乡镇调委会的骨干进行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发给结业证书,由他们持证对乡镇人民调解员通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等方式进行培训,1-5月份全县各乡镇共培训人民调解员16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逐步建立起一支组织规范、业务过硬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Р(三)深入宣传,提高调解工作的法律效益和社会公信力。通过宣传《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的深入人心,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Р(四)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人民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程序执行。Р(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效果。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提前介入,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逐步建立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Р二、安置帮教工作 Р(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利用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监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Р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Р(二)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Р(三)继续抓好各司法所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四是组织机关五老同志到服刑人员家中看望慰问未成年子女,送去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Р三、司法所工作:Р2017年,按照四川省司法厅的要求,对15个司法所进行规范化打造。从外观标识标牌的规范化制作,到室内制度的上墙都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除去小河司法所正在装修外,其余14个司法所都严格按照要求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