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12个司法所外观标识建设达到省级标准。Р(三)?司法队伍建设情况。截止目前,我县17个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16人,司法助理员8人,辅助人员在岗8人。其中,1人所12个、2人所2个、无人所2个。Р二、?基层司法所运行情况Р(一)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年至今,全县共排查登记矛盾纠纷1340件,调解Р成功1287件,调解成功率96%,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Р(二)?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XX年基层司法所利用“法制宣传进万村”的机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公告栏、设立法律咨询窗口等丰富的宣传手段,开展法制宣传2 58场次,受教育面覆盖全县17个乡镇Р(街道),为我县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Р(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点,大大方便了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工作人员,积极走访辖区工地和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维护问题专门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及时教育和处理,较好解决了外来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Р(四)?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管理工作。各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新接收矫正对象均建立、完善了矫正人员个人信息、帮教档案, 根据法律文书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施入矫教育,Р确保矫正对象不失控、不脱管,不重新犯罪。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主动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有效降低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XX年司法所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77名,累计解除116名,矫正对象无一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