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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归塘村青年联谊会章程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作任务。Р第二十一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Р第五章资金收入与支出Р第二十二条资金来源:会费、本村成员及社会募捐,其他可列入经费的收入。Р第二十三条资金支出:Р日常开支200元以下的由2名(包括)以上常务委员同意支出的,可以预先支付后报帐;Р开支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必须填写申请单后由执行秘书长签名同意后方可支付;Р项目开支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必须填写申请单后由会长签名同意后方可支付;Р项目开支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必须经过常务委员会过通,并由会长、副会长共同签名后方可支付。Р项目开支100000元以上的,必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表决过通,并由会长、副会长共同签名后方可支付。Р第二十四条所有支出报帐时,必须经过会长审核后方可入帐,审核时发现不合理支出的,由当事人负责补还损失,签名同意者负连带责任;如发现存在虚报、假报帐单的,追回损失并处予双倍罚款,签名同意者负连带责任。Р第六章章程审议、执行与修改Р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80%会员代表通过即可生效。Р第二十六条常务委员会及所有会员处理任何事务都必须以本章程为原则,按本章程执行;Р第二十七条超过50%的会员代表对本章提出异议时,可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重新审议本章程,由常务委员会修订并提交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表决,超过80%的会员代表通过后,新的章程即可生效。Р第七章本会的成立与解散Р第二十八条本会本村应广大乡亲的要求,由林海金、林淑如、林意侯等人发起,成立筹备小组经过1年时间组织成立,并于农历二零一七年正月十五日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后,宣布正式成立,同时选举了第一任组织成员。Р第二十九条本会如遇不可预料事件,或由会员代表提议,并经过80%的会员代表同意解散时,本会即可解散,相关剩余经费将移交民政部门或公益事业单位。Р**村青年联谊会Р二零一七年正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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