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人会员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本会秘书处。(六)会员要求退出本会时,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本会秘书处在收到会员的退会的申请和会员证后,办理相关退会手续,所交当年度会费不退。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不参加本会活动的,按自动退会处理。(七)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利益或声誉,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会长会议表决通过,予以警告直至除名。会员被除名,会费不退。第八条会费管理(一)会员加入本会,需缴纳600元/年的会费,会费一年交纳一次,一次交清。(二)会费主要用于本会联谊交流活动、日常管理工作等。(三)会费由本会秘书处具体管理。(四)本会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捐赠。第九条会员服务本会会员享受以下服务(一)获得玉石行业相关信息和政策法规指导。(二)在本会网站和内部刊物上刊登会员介绍和信息等。(三)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会议、交流、培训、考察活动。(四)获得参加深圳市亚克西和田玉交易中心的原料交易活动和服务。第十条会员积分管理(一)会员参加深圳市亚克西和田玉交易中心的原料交易或介绍新会员时获得积分,积分由秘书处(深圳市亚克西和田玉交易中心客户服务部)负责管理;积分获得的方式是:按成交额获得积分,每介绍一个新会员按成交5万元标准计分。(二)积分奖励政策: 1、会员当年度累计交易达到100万元时,可免交下一年度的会费。 2、会员当年度成交额达到300万元以上时,可推荐参加优秀会员的评比和表彰活动。 3、会员当年度成交额达到500万元时,可给该会员免费增办一张会员副卡,副卡可由该会员交给其他人使用,副卡只限于享受在深圳市亚克西和田玉交易中心玉石原料交易的权力。 4、会员连续三年累计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时,可享受终生会员免交会费的权力。 5、开业首月办理会员手续的会员当月可免交押金进行交易。第十一条本会员管理办法由联谊会秘书处负责解释,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