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作。第十五条理事会应接受会员的监督及合理化建议。第四章活动安排第十六条联谊会的各项活动主要由秘书处策划组织、理事会审定,同时邀请和鼓励有相关特长的会员积极参与。第十七条活动前将各项事宜以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通知各会员。主要活动方式如下:为会员提供联络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事业发展;开展各项联谊、研讨活动,增进相互之间的友谊;协助会员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成立实体,共谋发展,为会员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建设建言献策,在可能的情况下开展有益于家乡发展的公益活动。第十八条大木老乡群为联谊会信息发布、言论交流的平台。大木籍人士均可自愿加入,群内实行实名制管理。第五章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第十九条联谊会相关工作与活动的开展所需经费,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措:会员交纳的会费;理事会成员赞助费;热心人士和企业实体的赞助;其他收入。第二十条联谊会的经费收入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和联谊会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下列项目:联谊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必需的经费支出;编印通讯录及相关资料所需费用;联谊会会务活动必需的经费开支;联谊会会员特殊情况下的救助支出;其他必需的经费开支。第二十一条联谊会筹措的经费由秘书处财务人员专户管理,经费的支出需由秘书长审签。秘书处在每年的会员大会上详细公布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理事会的监管和全体会员的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联谊会接受当地有关部门和大木镇党委政府的监管和指导;加强与其它联谊会的联系与沟通。第二十三条提倡节俭务实,营造良好风气。禁止利用联谊会的信息渠道发布请客送礼的相关信息。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联谊会成立之日起试行。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理事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完善。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