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审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Р经请示省里,以下几个问题与开会时说的有出入,请各单位注意按本次通知执行:Р1、关于参评单位问题:Р本次参评的事业单位为人社局事业科管理的单位及下属单位,所有试行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党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不参评。Р2、关于今年可以申报的人员问题:Р除管理岗中规定的“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以外,原来已取得政工专业职称,现仍在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工资走专技岗)的人员可以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但评定为政工专业职务后,原来的“专技岗”必须解聘,聘为“管理岗”,主要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其它人员今年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