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量大小等情况,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工作职位,完善机关内部运行机制,通过减员增效,达到精简目的。制定人员编制方案时应掌握以下几点:1、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一律使用行政编制。原行政附属编制由市编办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另文核定,不在“三定”规定中表述。2、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行政编制一律重新核定。基本原则:实有人数小于编制数的以实有人数为基数;实有人数大于编制数的以编制数为基数,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职能增减等情况作相应调整。职能弱化的部门编制适当精简;职能强化、工作任务增加的部门,要通过整合机构、体制创新、动态管理等办法解决编制紧缺问题;相关部门合并共同组建新机构的,相应精简综合处室的人员编制;新设立的部门,其人员编制从相关部门按职能一并划转;其他部门之间职能调整的,人员编制随职能调整。3、各部门应充实加强业务处室的力量,业务处室人员的编制原则上不少于部门总编制的70%,非业务处室的人员编制不超过部门总编制的30%。4、领导职数包括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不包括非领导职务的职数。部门领导职数的核定,按照市编办商市委组织部提出并报市委批准的方案执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由市编办根据内设机构设置及部门人员编制数核定,原则上3-4人的处室设1名正职,5-7人的处室设1名正职1名副职(可不设副职),8人以上的处室设1名正职2名副职。四、上报材料应注意事项1、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2、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有关问题的说明。说明材料包括拟订本部门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依据,与有关部门交叉职责的协调情况及处理建议和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3、附表:《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表》上述材料均一式4份送市编办,并附电子文档。“三定”工作的有关文件格式和表格可以到“扬州人事编制网”(http://rsj.yangzhou.)“在线服务”的“表格下载”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