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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房产测绘合同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作条件,并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0.0l%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Р3、乙方提供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一定的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100 %,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返工工期为天,到年月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Р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提供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Р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测绘项目价款30%的违约金。Р第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解决。Р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交泰安市房产测量管理办公室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条处理。Р1、提交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Р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Р第十五条附则Р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Р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份一份,乙方一份,泰安市房产测量管理办公室备案留存一份。Р委托人(甲方)(章): 受托人(乙方)(章):Р住所: 住所: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Р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 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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