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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遴选条件及评估标准(讨论稿)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培养Р1.队伍建设:Р(1)研究室主任应热爱中医药事业,能够正确理解贯彻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是本领域有较高威望的学术带头人,,思想敏锐,能够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研究室从事科研和组织领导工作,在研究室的建设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Р(2)研究室有一支高素质的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相对固定的长期从事该领域研究的科研团队。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1位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同时有高素质的中青年构成的研究群体和精干稳定的管理人员,能够满足研究室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要求,并具备促进研究室进一步发展的潜力。能够团结合作,具有献身精神和良好的学风。固定人员中多数参加了所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研究工作。Р(3)学术带头人是本学科领域或交叉学科领域的优秀学者,能够与研究室主任协同合作,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在研究方向及研究结构调整、组织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国际、国家级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Р2.人才培养:Р研究室是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基地,能够吸引国内外优秀中青年人才,具有良好的培养学术接班人和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措施与业绩,培养质量得到同行的公认。建设期满时引进、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占总固定人员数的30%以上。Р(三)机制建设和运行保障Р1. 研究室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以保证研究室能够做到:人员合理流动,队伍不断优化;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激励创新;年轻人能够成就事业,不断成长。Р2.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工作科学有序。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真实、完整,环境整洁,氛围良好。Р3.重点研究室具备与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相匹配的先进的条件和设备。Р4.依托单位支持重点研究室工作,合理地匹配经费支持重点研究室的综合建设,并在科研活动、技术支撑、机制建设、人才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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