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项不符扣当事人100元,(内外账核对不属支行错误的不扣分)。Р4、未及时调整逾期贷款和逾期3个月以上呆滞贷款的,造成账据不符的,发现一笔扣记账员50元。Р5、利随本清贷款、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利息计算应加强复核,发生差错未能及时纠正的每笔扣记账员、复核员各50元。Р6、错用账簿种类一本扣50元,账簿登记不及时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内容不完整、复核未签章(包括微机打印出的各种账薄)、账务记载不规范一处扣50元。Р7、签发支票未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扣记账员50元,漏折角验印发现一次扣经办人100元,不验小印扣经办人50元,印鉴不符扣经办200元。Р8、支行上报总行的各种会计报表应及时、真实、完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分别扣行长、会计主管500元。会计主管经办的各种报表相互不一致的有一项扣50元。错报、少报或迟报的,有一项扣会计主管50元,报表少一项内容扣会计主管50元.Р9、通过应解汇款科目违规办理,支取现金业务的每笔扣经办人2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应解汇款逾期两个月以上未处理的扣责任人50元。Р10、未根据原始凭证进行记账,采用分笔或并笔记账的,对经办人每笔处以罚款 100 元。Р11、受理凭证缺少客户签章或客户签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票据背书不正确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 50 元。Р12、未按规定办理错账冲正业务的,每笔处以罚款 50 元。Р13、未按规定办理改密、写磁、修改支取方式、换证以及补登折业务的,对责任人每次处以罚款 100 元。Р14、挂失申请书内容填写不全或不规范的,每笔处以罚款50 元。Р15、会计科目或内部账户使用错误,每笔处以罚款50 元。Р16、内部自制凭证使用错误或填制不规范,自制凭证上无会计主管签字,对经办人每笔处以罚款 50 元。Р17、凡需要客户签字确认的凭证或申请书(现金存取款凭条、挂失申请书等)未经客户签字确认的,每笔处以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