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融资担保公司员工考试复习题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75KB

文档介绍
百货公司与富华家俱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富华家俱厂在同年10月1日前供应光明百货公司家俱经营部豪华沙发500套,货款总计40万元,并规定了沙发的样式和质量标准。合同中还规定了定金条款,由光明百货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光明百货公司支付5万元作为定金,富华家俱厂当即表示异议,拒绝接受。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已过,不见富华家俱厂交货。原来富华家俱厂因人员有限且又忙于履行与另外几家商场订立的家俱购销合同,所以才没有交货。光明百货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问:(1)如果富华家俱厂在答辩中称光明百货公司没有按约定交足定金,购销合同因此没有成立,因此谈不上违约和履行的问题,你认为富华家俱厂的辩称成立吗?为什么?(2)如果富华家俱厂接受了光明百货公司交付的5万元定金,光明百货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富华家俱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可以,那么富华家俱厂应返还的定金数额是多少?为什么? Р(1)答案:辩称不成立。定金未交付,则定金合同未生效。但购销合同已成立,主合同仍涉及违约和履行的问题。Р(2)答案:交付后定金担保成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10万元。Р11、某装潢公司委托某木材加工厂加工木材,双方签订了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由木材加工厂为装潢公司按统一规格加工木材100立方米,每立方米加工费为150元,总计15000元;装潢公司应于一个月后提货支付加工费。一个月后,加工厂如期按质完成加工任务并通知装潢公司前来提货。但装潢公司既没有提货,也没有交加工费。一个月后,加工厂因为另有加工任务,没有场地存放为装潢公司加工的木材,便将该批木材卖给一建筑公司。不久,装潢公司前来提货,得知木材已被处理,双方发生纠纷。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Р答案:加工厂应赔偿装潢公司相应损失。Р因为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如未与债务人约定处置财产的期限的,则应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逾期方可处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