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的进程,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征用土地资源的关系,加强耕地占用税的征管,科学合理利用耕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使经济建设与土地利用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Р(四)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稽查工作。对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在做好日常征管的同时,要加大对违规占地、临时占地、塌陷地的征收,应该组建一支强有力的税收稽查队伍,严查各类违法占地、临时占地和滥用耕地的行为,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重点对征用土地长期闲置的所有人加征土地闲置费和政府收回措施,加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遏止土地的浪费,保护耕地的后续资源,确保农业发展的后劲。Р(五)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把“三农”问题摆上重要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振兴农业、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的政策措施,使广大农村发生了重大变化,缩小了城乡差别,农民群众生活得到了很大提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因新农村经济建设和矿产资源的开采,农村土地资源大量减少,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的生存。据统计,淮南市采煤沉陷区面积18.15万亩,耕地塌陷占64.7%,2004年到2008年底涉及搬迁安置农民约21011户(约8万人),现巳搬迁安置5040户,在建5760户,目前仍有15971户没有得到搬迁安置。如何妥善安置失地农民问题、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既要解决广大农民的生存问题,又要解决其生活和发展的问题,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一方面加大对土地复垦和治理,另一方面探索出一条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之路。目前,我国正在东中西部省市试点农民养老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我市应相随国家对农民的养老试点,整合有关土地方面资金,从耕地占用税收入、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对失地农民直接补贴和安置养老,从机制上加大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