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禁止强迫性劳工政策及程序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工作,不允许管理人员和保安员使用刁难、威胁、体罚等暴力手段强迫员工工作或超时工作。Р3.5工作时在合理的情况下允许员工在向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后,给予请假及在厂房内自由走动。Р3.6工作时间外,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情况下,员工可自由进出宿舍区。Р4.工作指引Р4.1行政部制订《核对年龄政策及程度》规范人事部之工作人员在招聘新员工时的意向和行为。Р4.3行政部制订《工作时间制度及政策》,规定员工的每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等。Р4.4财务部制订《工人工资方案》,规定员工的工时单价、工资计算方法,工资发放日,员工福利等。Р4.5行政部制订《员工自由出入及门闸开关政策》,规范公司全体员工在工厂和宿舍的活动范围。Р4.6行政部制订《保安门卫守则》,规范保安人员日常行为,明确保安员的设置只是维护公司正常治安秩序和确保公司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不是监察、强迫员工劳动。Р4.7行政部制订《沟通申诉政策及程序》,允许员工就强迫性劳工的不符合事项,可以通过意见箱/书面或口头的形式,逐级或越级向行政部经理、主管,或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级以上人士进行申诉。Р5.支持性文件Р5.1《核对年龄政策及程序》Р5.2《沟通申诉政策及程序》Р5.3《自由出入及门闸开关政策》Р5.4《分包商供货商控制程序》Р5.5《工人工资方案》Р5.6 《保安守则》Р6.相关法律法规Р6.1《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法》(实施日期:1995.1.1)Р6.2《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日期:1994.8.11)Р6.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实施日期:1982.4.10)Р6.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日期:1995.5.1)Р6.5《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日期:1993..11.24)Р6.6《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施日期:1994.12.6)Р6.7《全国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实施日期:1999.10.1)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