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部及使用部门应配合工程部的施工工作。1.6.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由能胜任工作的专业员承担,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部按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并进行精度及性能试验,进行空运行及负荷试验等,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1.7.自制设备须经半年以上使用验证,精度和性能达到预定技术要求,图纸资料齐全,经过验收后,才能办理移交使用手续,正式移交使用,转入固定资产。施工安装完成后,由工程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并填写《设备/项目接收报告单》后新安装的设备或系统方可使用。设备的跨部门移装、改装和电气、机械设备的改装、移装要报工程部。2.移装设备2.1.设备移装前,工程部负责进行可行性咨询,经过技术论证,填写《设备移装调动申请表》,做好技术准备,保证设备在移装后不降低原有技术性能和寿命,然后派员改装、移装。2.2.改、移装后的设备,及时修正《设备明细表》及上报财务,并将情况记入设备档案中。2.3.酒店各部门未经申报任何人不得随意改装、移装设备。3.报废设备3.1.符合设备报废条件的同时,设备的更新与报废手续应一同办理。3.2.设备需要报废时,应符合如下条件。3.2.1.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3.2.2.经过测试,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需要。3.2.3.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低。3.2.4.大修后虽然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3.2.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3.2.6.因工艺变更,技术改造等换出的旧设备,又不能利用和调出。3.2.7.无法修复的设备,保修期满经维修无法维修,并填写过《设备维修档案表》和《设备维修记录卡》。3.2.8.设备出现过事故的,要填写过《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报废条件。3.3.设备的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部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但报废前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