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总价值较低但控制权私人收益较高的投资项目。随着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现金流量权比例的减少,控股股东选择低效率的投资项目的概率就会增加,效率损失加速增加。若低效率和有效率的投资项目间的控制权私人收益相差越大,公司的价值损失也越大。Р 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冲突的另一个后果,是导致企业规模非效率。在不考虑资金利息情况下,公司是将利润分配给股东还是进行再投资,这取决于新的投资项目是否能产生更多的利润。但是如果公司存在控股大股东,则公司的投资决策很可能因其为了攫取私人收益而发生严重扭曲。也就是说,即使公司没有较好的投资项目,控股大股东也可能迫使公司将前期利润投资于不能盈利甚至亏损的投资项目,而不是将利润分配给外部股东4。Р Р 四、解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建议Р Р 根据以上研究结果,为了防止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结合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践情况,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Р 1.对大股东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加强对大股东的监督是治理大股东侵占行为,减少两者利益冲突的根本措施。从内部来看,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施大股东表决回避制度、推进大股东诚信体系建设等应是目前的工作重点。从外部来看,加大对大股东的市场监管力度,尤其是对控股股东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严格信息披露制度,防止大股东之间为攫取私利而进行的勾结行为,建立健全大股东之间相互制衡的机制。Р 2.加强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从法律上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建立中小股东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对大股东滥用权力的惩罚力度,从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Р 3.在监管手段上做到法律手段与市场手段并重。法律手段不仅应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更应完善保证法律制度的执行效率。在市场手段上,应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媒体的关注会迫使大股东按照社会的行为规范来活动,从而抑制大股东的侵占动机并降低侵占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