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激励机制Р 学校和企业站在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发展的角度,要有全面、深入合作的大局观,充分认识到从校企管理人员的双向流动对学校和企业带来的高收益,不仅是显性的,更多的是隐性的收益,因此,要舍得投入时间和资金,给予交流人员充足的时间和全身心投入的条件。对综合评价较好的管理人员,学校和企业要酌情予以奖励,并把它作为管理人员职务竞升、职称评定和增加薪酬的重要依据。Р Р 4.4完善考核评价机制Р 校企合作协同发展中心要根据实际,制定一套关于双向交流质量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学校和企业通过考评校企管理人员,促使其不断了解和学习职业教育的最新理念和技术前沿的最新动态,并应用于校企合作过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校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个人需独立完成的任务:在对方单位工作的自我评价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几份关于校企合作某方面的调查问卷、实践报告及相关建议。需要双方交流人员合作完成的任务包括:要求校企管理人员以合作共赢为最终目的,将双方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找到双方都感兴趣的切入点,合作完成一项工作项目,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双方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Р 校企合作协同发展中心秘书处具体负责双向流动的组织、实施和考评工作。秘书处组织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高层领导、学校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校企合作专家等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校企管理双向交流人员提交的个人报告和合作完成的报告进行综合评分,单项报告分值可占到Р20%,合作完成的综合报告应占到40%,被考评人员在对方单位的工作表现评分和个人自评可占到40%。同时,学校和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可进行座谈,对此次置换培训的整体成效、成功做法、存在的问题等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以便继续开展合作。每1~2年,校企合作协同发展中心将学校和企业双向流动的总体质量和效果作为考评学校和企业的依据,并将考评结果公布于众,给学校和企业一些外部压力,促进校企合作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