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七、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在学员申请表上,并输入计算机。八、学校设二名结业考核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可以兼任。九、结业考核人员每季度将考试情况反馈给教研室。教研室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十、教务部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六)培训预约制度为加强培训学时制管理,规范培训预约工作,体现“以人为本;学员至上”的理念,制定本制度。一、学校根据学员需要开展培训预约学时制。二、培训预约方式和时间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培训预约,包括学员来校预约、电话预约、电子邮件、传真预约。学员应提前三天进行预约。可一次预约,也可分次预约。三、预约内容学员可以预约培训日期、培训学时、教练员、教练车和训练场地等。四、预约登记学员预约后,预约培训受理人员对电话预约的应复述学员登记内容,无误后即时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培训准备。五、培训预约的撤销学员预约培训后,可在参加培训前24小时变更或撤销预约登记。预约培训受理人员接到学员变更和撤销预约培训后应做好相应工作。六、培训预约的有关规定1、学校尽量满足学员预约的要求。不能满足预约要求的,应向学员说明情况或商请学员改变预约内容。2、学员预约培训学时,理论课每天不超过6小时,驾驶操作训练不超过2小时。3、凡是参加预约培训的学员,按参加培训的学时交费,但不得小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学时。(七)责任倒查制度为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便于划分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学校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驾驶队伍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一、责任倒查制度,也叫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是指学员取得驾驶证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学校按照的顺序对学员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并划分责任。二、倒查方法和要求1、学校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后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应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