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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C 市国税局税源管理与税源结构的矛盾及成因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112KB

文档介绍
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Р涉税事宜。其中,认定非正常户、注册变更、认定一般纳税人等工作不仅需要实Р地核查,还需两名以上税收管理员到场方可执行。此外,上级部门还经常增加临Р时性的工作任务,这些工作也最终落到管理员头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税收Р管理员的日常工作范围不够清晰,几近于被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致使Р其穷于应付差事,疏于主业工作。Р(2)管理方法尚需完备。税收管理员直接面对纳税人,要求他们在解决问题时Р必须明确、简捷、具有可操作性。目前由于缺乏规范化、明细化的操作规程,矛Р盾被逐级下放到基层,税收管理员既要承担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又要负担方法Р创新的任务。而经济现象和纳税人构成的复杂性,又给他们解决问题增加了难度,Р仅依靠管理员个人的能力远远不够,致使实践中部分业务操作不规范,存在执法Р风险。Р(3)考核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加重了税收管理的责任,也对Р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进行了原则规定。但在目前的工作中,一是由于与之Р配套的能级管理等激励机制并未建立或完善,使一部分管理员认为新制度是削权Р加责,对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产生抵触情绪,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在有的Р地区,对税收管理员以岗定责,却不能以绩取酬,导致出现多劳少得、责罚失调Р的现象。税收管理员管户越多,被责任追究的机率就越高,工作积极性受挫,队Р伍活力不足,甚至产生逆向选择,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二是考Р核评价制度不健全。目前 C 市国税局使用税收执法考核系统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Р优劣进行反映,但尚不能实现对税收执法的完全监控,必须把机器考核和人工考Р核相结合,才能实现对税收管理员履责情况全方位、全过程的考核。在此过程中,Р由于部门协作不够、人工考核手段落后、主观因素多、外部评议机制缺失等因素Р影响,导致机考和人考结合不充分,考核信息不对称,形式多、实效少,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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