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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递交公共场所检测报告承诺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延迟递交公共场所检测报告承诺书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Р我(单位全称: 深圳市XXX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从事理发店(填写许可项目),经营场所位于深圳市XX区XX路XX号(填写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王XX ,联系人为Р 李XX ,联系电话为 158XXXXXXXX 。Р我单位承诺: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两个月内按时提交以下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填写“√”或“×”):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专业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验原件)。Р1、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前,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Р2、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Р3、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法现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4、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Р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已告知本申请人,如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两个月内未提交上述承诺的材料,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有权撤销已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如在未获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有权按无证经营予以处罚。Р本承诺文书一式2份,行政许可决定机关、申请人各一份。Р承诺人(签章): 王XX 2016 年 X 月 X 日Р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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