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台新的企业规模确定标准。Р如何科学、正确地确认中小企业,与政府采取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密切相关。政府制定中小企业标准目的,是为分析把握企业的规模结构,了解不同规模企业的情况,为制定和实施政策提供依据。从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中小企业是指在企业规模在规定限额下的,依法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和雇员在8人以上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等。制定中小企业确认标准不宜采取分行业的按生产能力和固定资本等指标划分,可以在资产总额、营业额、实收资本和职工人数等四项指标中任选两项。在具体制定时,应该考虑以下几点:Р (1)产业划分宜粗不宜细,只分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既便于统计,也便于实施政策;Р (2)实收资本应该是指企业投资者以现金或实物财产出资并经法定中介机构验资后,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注册资本;Р (3)营业额(销售收入)应该是指本企业自营业务的销售额,不包括所属子公司的销售额;Р (4)职工人数应是指本企业在职在岗的职工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Р(5)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Р我国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依靠国有大型企业来保持国有经济在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所以,按照中央的“抓大放小”的方针,在制定我国现阶段的大中小型企业确认标准时,可以采用“定两头”的方针。所谓“大头”即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大企业确认标准并采取审批制度来确认大企业名单;所谓“小头”即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部门起草制订小企业确定标准并采取统计确认方式进行确认,凡没有审批为大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Р项目Р全国平均Р中型企业Р小型企业Р资产总额万元/户Р2300Р9900Р790Р实收资本万元/户Р590Р2400Р260Р营业额万元/户Р1454Р5700Р630Р职工人数人/户Р190Р830Р96Р注: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统计年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