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Р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Р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Р6、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Р7、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Р(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Р(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Р(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Р(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Р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物业报务或物业管理或意思与前两项相同的事项;Р2、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至今)具有学校物业服务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Р3、交易员身份证;Р4、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Р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Р6、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Р7、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Р(十)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Р(十一) 供应商应于投标报价结束前,向下列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整,否则其报价不被接受。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服务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Р开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Р银行帐号:34001747508053001571Р(十二)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甲方物业管理费季度支付不超过下月10日。Р五、报价时间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