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设备,技术)+数据收集过程成本(运营费用)。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Р 式中,V为评估价值,C0为初期准备成本,Ci为第i个运营周期的运营成本。由于数据资产的特殊性质,忽略资产的损耗,直接将总成本记为评估价值。但是,由于数据资产的价值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重置成本与真实价值之间的关系呈非线性,使得在数据资产的规模过大或者过小的时候成本法与真实价值会产生较大的偏离。Р 2.市场法。研究对象均为互联网企业,所以不用考虑行业影响。目前虽然有存在数据资产交易行为,甚至建立了数据交易中心,但是由于每笔交易中的数据资产各项属性以及交易的背景有所不同,所以不能通过直接比较的方法确定评估价值,需要根据各项影响因素,用间接的方法综合考虑被评估数据资产的价值。具体流程为:(Р1)分析被评估数据资产的基本属性与价值影响指标;(2)在市场中选择适当的被比较数据资产,根据数据资产的相应指标对被选取数据资产的价格进行调整;(3)由于数据资产交易是一种新兴的交易行为,为了保证评估价值的可靠性,应该尽可能多的选取参照对象并对结果平均。市场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Р 式中,V为评估价值,n为选取参照对象的数目,Vi为第i个参照对象的市场价格,Ki为第i个参照对象根据各项指标确定的综合调整系数。Р 3.收益法。收益法的本质是将数据资产所产生的未来收益折算成现值,由于数据存在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认为未来预期收益期限为有限的。由于数据资产能够提高经营效率的特征,它使互联网企业的成本降低、收入增长,提高竞争力,对企业的总收益具有加成效果。除了用来出售或者出租的数据资产,其他数据资产所带来的收益无法直接体现。可以在行业内平行对比或者企业内部不同时期拥有数据资产前后经营收益的差额得出数据资产为企业带来的利润,然后根据数据资产的预计有效期确定合适的未来每期的收益以及总期限,最后折现得出现价值。收益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