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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建设专家库运行机制(试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施与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Р2.提供该领域发展状况的年度分析评估报告。Р3.对该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有需求的养老服务相关机构提供合理化建议。Р4.为该领域的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培训、指导。Р5.分领域专家组成员每年不少于5次实地调研北京市在该领域的发展情况,提交调研报告。Р第七章权利与义务Р第十四条专家可享有的权利如下:Р1.优先获得相关研究资源,专家意见和建议经本人同意后可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首都老龄网等网站、公众号传播。Р2.可列席相关领域政府部门工作会议。Р3.获得相应科研经费、培训、项目交流平台和机会等。Р4.获得市民政局聘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Р5.退出专家库的权利。Р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Р第十五条专家应履行的义务如下:Р1.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意见。Р2.遵守相关法律及保密规定,不得透露他人隐私及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Р3.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权力寻租行为并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活动主动回避。Р4.参加秘书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接受监督和管理。Р第八章工作机制Р第十六条专家库工作开展采用项目制:Р1.专家库内专家的服务对象为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养老服务相关机构。Р2.根据年度工作主要任务进行项目立项。Р3.秘书处为项目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类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遴选,并报经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最终由市民政局审批后立项,列入年度专家库项目工作计划。Р4.养老服务相关机构需解决的具体问题,以项目形式委托分领域专家组开展,经秘书处审定后,报送专家指导委员会备案。Р第十七条分领域专家组领衔专家为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有:主持制定项目工作计划;组建项目团队,团队人员分工、技术指导及绩效考评;项目经费的使用安排及其他资源的分配;项目协调沟通,及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项目成果质量进行审核把关,项目成果的汇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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