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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荒山绿化项目供地模式的优化与选择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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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与国家的适度干预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模式。乌鲁木齐市荒山绿化配置30%建设用地供地模式若采用市场性政府供地模式,优点在于,政府可以通过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调节土地一级市场,但又对市场不做过多干预,通过市场竞争将自动选出开发单位,将会起到良好的双向调节作用;缺陷在于,市场性配置会导致投资单位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将部分经济实力一般,但又适合荒山绿化开发的单位拒之门外,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市场失灵情况,导致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情况出现。Р 三、?Y论与探讨Р 笔者通过对乌鲁木齐市荒山绿化项目用地及开发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运用土地供给理论、公共产品分配理论、土地效益最大化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分析,详细阐述了荒山绿化项目供地模式的优化选择,并得出乌鲁木齐市一种供地模式为主、多种供地模式为辅的多维供地模式结论。Р 老旧城区,辖区范围内荒山绿化配置30%建设用地供地模式宜采用PPP模式,符合乌鲁木齐市政府城市建设和改造诸多条件,可以满足资金聚集,又能掌控土地资源的要求。城南经贸合作新区建设,辖区范围内荒山绿化配置30%建设用地供地模式宜采用政府主导型供地模式,将根据情况或者适合自身发展的要求选择性供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头屯河区)以及米东区由于开发规模大、工业园区集中,且有明确用地产业目录,两个辖区范围内荒山绿化配置30%建设用地供地模式宜采用市场性政府供地模式和出租型供地模式,通过市场竞争将自动选出开发单位。高新区(原新市区)辖区范围内荒山绿化配置30%建设用地供地模式宜采用多维供地模式,主要原因在于该区目前集中乌鲁木齐市高新产业,属于绿色环保型经济发展模式,需要政府和投资者的双向选择,宜采用比较灵活的供地模式。达坂城区定位于生态和旅游发展为主,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实际情况,辖区范围内荒山绿化配置30%建设用地供地模式宜采用政府主导型供地模式,做到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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