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事临时不能参加活动,应提前向声部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如事先未能及时请假,应在活动后两天内补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Р三、 凡月平均出勤率低于80%者,由正式团员资格降为准备团员资格;月平均出勤率低于60%者,可自行退团或劝退。Р第四条 训练要求Р一、 团员应准时参加训练,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Р二、 每次训练必须携带歌篇和纸笔,随时记录指挥的要求。Р三、 训练时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乱坐,不得随意走动。Р四、 整个训练过程要求情绪饱满,精神集中,积极投入。训练过程中不得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得接听、拨打手机或做其他影响自己及他人训练的事情。Р五、 尊重指挥和声乐指导。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应举手示意,经允许后方可发言。不得在训练时因坚持己见而与他人争执。Р六、 认真完成指挥和声乐指导布置的作业。Р七、 自觉爱护训练场地的办公设备,注意保持训练场地环境清洁。Р第五条 新团员管理Р一、 要求加入者应在由团委会授权的考核小组集体在场的情况下接受当面考试。Р1. 考试内容为:Р1) 演唱自选歌曲1至2首;Р2) 由指挥或声乐指导测试乐理知识和音域音色。Р2. 考试结果一般不做当场宣布。考试后经考核小组根据本人水平和声部需要进行讨论后,将结果通知其本人。考试通过者成为见习团员,到相应声部旁听学习。Р二、 新团员在当准备团员期间一般不应排入合唱队列,但声部长需记录其出勤情况。Р三、 三个月后准备团员可通过考核小组的第二次考核。考核内容为由指挥任意指定的本团保留曲目2至3首。经考核合格后可成为正式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