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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直幼儿园园纪园规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作事假半天处理。2、带班、会议、学习等时间手机一律静音,不发短信、不打电话。3、进班时间不串班,不离岗,不随便改变幼儿一日常规。4、仪表端庄。带班期间不留长指甲,不披长发,不穿高跟鞋、拖鞋,不嚼口香糖,不戴耳吊环,不化浓妆,不穿吊带装、露脐装。举止得体。不跷二郎腿、不抖腿,不坐在幼儿玩具柜上、桌子上,双手不插腰、插袋、不交叉抱于胸前,不在幼儿、家长面前吃食物。5、暖宝宝等带电热源一律不进班级,带班不捂水杯。6、户外活动(户外运动、饭后安静活动、下午体锻)不得闲谈,不戴墨镜、口罩、手套、不顶遮阳物。7、带班时间不做案头工作(除幼儿午睡时间),工作时间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购物、游戏、炒股,看与教育教学无关杂志,睡觉,做私事等)。8、带班时间不会客,会客不进教室。如需哺乳,在指定地点。9、春秋游等学校组织的活动,不经同意,一律不带家属。10、上午本区内外出学习、会议的,活动结束后须返回幼儿园。特殊情况,向园长汇报。11、有体罚(幼儿身心受到伤害)、变相体罚(长时间罚站、罚睡、罚晚吃点心、罚做某动作、罚劳动、不让参加游戏等离开集体、离开教师视线)和戏弄幼儿的现象。12、积极和家长取得联系和沟通,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不训斥、不指责家长。13、不损坏学校电脑、打印机、空调、桌椅、门等设施设备及一切财物,人员离开教室不随时关闭水、电开关等。放学后整理好教室,没有做好第二天活动准备材料,关好门窗。14、准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不得缺席。注:教师凡涉及以上第2条至第14条内容中的任意一条,扣除考核分数1分(累加)以及30元考核奖金。一学期累计次,属于违反《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例》(六幼〔2010〕9号)第一点第3条规定“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书面通知受聘人员并解除聘用合同。(2011年1月1日修订)浦东新区坦直幼儿园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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