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用盐管理提出如下意见:Р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盐安全重要性的认识Р 食盐作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须品,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国家对消除碘缺乏危害,采取长期供应加碘食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工业盐、劣质私盐对人体的危害众人皆知,轻者导致人体多种功能障碍,重者危及生命安全。学校食堂如果使用劣质私盐、不合格碘盐将严重威胁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必须予以高度重视。Р 二、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盐安全工作的领导Р 全市各校一定要加强对本校食盐安全工作的领导,校长要对食盐安全工作负总责,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食品安全分管领导作为食盐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用盐工作进行检查指导。Р 三、进一步严格对学校食堂用盐的进货管理Р 全市各学校的食品安全分管领导要严把食堂用盐的进货关,认真执行《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食用盐定点采购,确保从规定渠道进货,保证不购买、使用工业盐和劣质私盐,确保广大师生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Р 四、进一步明确对盐业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Р (一)学校必须与食堂负责人或承包人签订《食盐安全承诺书》,食堂负责人或承包人需主动向学校交纳食盐安全保证金。Р (二)学校食品安全分管领导作为食盐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必须把食盐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管好抓实,确保本学校食堂用盐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Р (三)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用盐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品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并要求食堂负责人及时整改到位。Р (四)对违反规定发生盐业违法行为的学校,市盐务管理局在依法做出处理的基础上,及时向市教育局通报情况并向市食安委和相关领导做出专题报告,并在市新闻媒体做必要的曝光。市教育局对学校相关责任人做出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