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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评分表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得3分;Р18.按有关要求按时编制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3张),得3分;Р19.有专人保管会计档案,得1分;Р(七)开立Р银行账户Р(5分)Р20.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得3分;Р21.没有场所资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现象,得2分;Р三、资金Р资产Р管理Р(33分)Р(八)收入管理(13分)Р22.所有收入及时入账,得3分;Р23.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得2分;Р24.指定三人管理功德(捐款)箱,得2分;Р25.没有账外账,得2分;Р26.接受各种捐赠出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或本场所(或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并加盖本场所印章,得2分;Р27.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接受的实物捐赠进行核价入账,得2分;Р(九)支出管理(11分)Р28.建立支出审批制度,得3分;Р29.重大支出由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得3分;Р30.收入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无支出混乱现象,得3分;Р31.支出审批手续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得2分;Р(十)资产管理(9分)Р32.固定资产登记造册,有明细账或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得3分;Р33.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得2分;Р34.固定资产的出租、转让和报废,以及无形资产的转让,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得2分;Р35.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无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现象,得2分;Р四、监督Р管理Р(16分)Р(十一)自觉接受监督Р(16分)Р36.向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得3分;定期提供,得2分;接受审计机构审计,并有审计报告,得2分;Р37.以适当方式向信教群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得2分;定期公布,得2分;Р38.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得2分;定期公布,得2分;Р39.以上内容上墙(宣传栏)公布,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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