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Р (一)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总务主任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主任及值日教师为食堂食品责任人,村代表和家长、学生代表为食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责任落实到岗位、个人。Р (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不过期,不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的经营问题。Р (三)学校食堂环境清洁,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有足够的通风、排油烟设备。Р (四)食堂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和基本方法,熟悉食品操作程序,并签订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责任书。Р (五)严格坚持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核实食品原料,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采购和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坚决杜绝腐烂变质Р 食品,严把食品采购关,及时验收并进行入库、出库台账登记,做到物物相符,账账相对。Р (六)清洗消毒到位,学校食堂配备有效消毒药剂,但未修建消毒池,餐饮消毒符合相关要求,每天由食堂管理人员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并有登记。Р (七)学校制定了操作规范制度,认真检查原料清洗情况,生熟分开,不存在交叉感染,不制作冷荤凉菜。Р (八)学校从不采购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和管理制度,有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登记制度。库存食品严格做到离地离墙,不过期。储藏室由保管员专人保管,储藏室经常保持整洁、有序,食品储存符合管理要求。Р (九)学校食堂严格控制制作豆角、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生菜;严禁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Р (十)每餐次食品都进行了留样,并进行了留样登记记录,每种样品不少于100克,每次留样不少于48小时,有专用的留样容器和留样冰箱。Р 灵宝市第二实验小学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