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管理、后勤管理到思想政治、业务学习、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都综合考虑制定出的规章制度,制度不在多贵在管用。要以制度来约束人、管理人、管理物,实行各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Р(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全力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是打造高素质基层政法队伍的重要一环,这既强化了政法队伍建设,提高了政法干警服务发展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又有效促进了政法工作,营造了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确保了辖区的社会安定稳定。(一)要加强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要在统一制定完善本单位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在明确执法各个环节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明确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个人的执法责任。要进一步梳理近几年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剖析典型信访案件,提出改进执法工作意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信访责任追究规定,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Р(二)要加强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考评体系建设。要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全面推行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结果与政法领导干部和干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的措施和办法。(三)要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执法公开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扩大执法公开范围,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情况,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岗位,要尽可能多地公开执法工作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对执法公开的原则、内容、公开渠道及相关工作制度作出更加明确的具体规定,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进一步规范、理顺、建立对群众控诉、举报、涉法涉诉问题的立项、处理、反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