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示范性培训指标;对未报满名额的班次,由培训单位提出调剂方案,经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同意后,对工作积极性高、培训工作组织出色的省文化厅,可适当增加培训名额。Р Р 3. 报到工作。请参训学员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到,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员,须由本省文化厅向培训单位出具情况说明。Р Р 4. 培训管理。各培训单位应做好训前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学员培训需求,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期间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学员训后跟踪反馈制度,科学评估培训效果;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发挥培训示范带动作用。Р Р 5. 培训费用。全额拨款班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承担相应培训费用,学员差旅费自行解决。定向补贴班采取合作办班方式由申报单位承担培训主要费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各培训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Р 二、公共文化巡讲Р 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经过对接,研究确定2017年全国公共文化巡讲安排。具体事项如下:Р 1. 整体安排。2017年全国公共文化巡讲分为两类:Р 一是公共文化类巡讲,计划在全国举办22期;Р 二是图书馆专业类巡讲,计划在云南等省份举办8期。Р Р 2. 工作分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对全国公共文化巡讲进行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文化类巡讲,协调师资和安排巡讲场次;中国图书馆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图书馆专业类巡讲;各地申报单位负责本地组织工作以及培训情况统计报送工作。Р Р 3. 经费安排。公共文化类巡讲由各地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经费,图书馆专业类巡讲由中国图书馆学会与有关省份共同承担主要经费,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对巡讲予以适当补贴,主要用于补贴巡讲师资讲课费和差旅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