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的范围,但其初衷并不是真正遵循文化遗产自身的规律进行文化保护,而是以遗产项目为旗号,使其满足当地旅游发展、经济转型、文化政绩的需要,?ζ涿つ拷?行迎合市场的包装、开发,使遗产的保护被异化,使遗产在“保护”中遭到破坏。西北民歌花儿在保护过程中曾出现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市场化运作问题,使其脱离了民间存活的状态,有学者提出要按照民间文化的规律去恢复它原有的存在形态,使其回归到适宜的环境载体中,既要尊重其作为表演所体现的时代要素,更要尊重其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本源要素。口头文学的传唱源于民间生产生活,适宜的环境是其生长发展的沃土,过度地将其包装成一种商业表演的形式,搬上商业的舞台,脱离了其生存的土壤,破坏了其原生态的发展规律。作为一种文学与生活的复合体,民间口头文学要在田野中传唱,在民间生活中传承,在文化的特定情景和场域中繁衍,这是其存在的根本形式。从传承的角度去保护口头文学,应该更加注重恢复其活态保护与活态传承的方式。Р Р 同时,在口头文学保护与传承主体的问题上,相关各方也存在着认知的歧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草案》中强调对文化遗产的传播环境和场域进行保护。这要求将口头文学的传承主体、文本范式、生存环境和展演情景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文化整体形态进行保护传承,保护的方式也由政府主导推广回归到对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传承环境的保护。在保护中不能仅仅看重口头文学的表演价值,将其简单地理解为一种文本存在和舞台表演的形式,也不能只注重其带来的商业利益,使其一味地迎合商业的需要而脱离遗产自身的本源。应该将口头文学看成一种由传承文本、传承人、场域环境、表演情景共同形成的文化整体形态。特别是对传承人的保护在当今显得尤为重要,传承人不是以一个人为代表的,而是共享口头文学的多民族群体。在保护与传承的过程中,应注重传承主体的自我修复与更新功能,还原民间的自然场域情景,使其恢复到文化本源的载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