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执业技能熟练程度等方面,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意见。上报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委员会审批。Р第十二条,审批结果经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医务部组织授权。Р第五章、医师资质授权管理Р第十三条,基础授权:所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院注册的医师,经医务部审核后可获得基础授权。Р第十四条,专科授权:在基础授权的基础上,授权周期内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或独立完成5例以上专科病例诊治或专科手术操作,经医务部审核、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委员会批后准可获得专科授权。Р第十五条,特殊授权,在专科授权的基础上,授权周期内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或独立完成5例以上专科病例诊治或专科手术操作,或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合格,并获得特殊专业技术准入资格,经医务部审核、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委员会批后准可获得特殊授权。Р第十六条,医院每三年常规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依据为授权周期内实际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评估结 3Р4Р Р果,不随职称晋升而自然变更。特殊情况可根据新获得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即时授权。Р第十七条,授权取消: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并发症或认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立即取消相应授权资格,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对取消资格者,一年后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经再评价与再授权程序方可获得该授权。Р第十八条,医师资质授权一经确定,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超授权执业。手术科室科主任安排手术时应按医师资质授权安排手术人员,麻醉科负责监督执行。Р第十九条,对超权限执业者,立即暂停相关人员授权资格。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科室和当事医师负责,发生医疗事故者,经上报有关部门批准,予吊销执业资格。Р第二十条,紧急情况下,医师应当尽力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救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Р第六章、附则Р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Р二O一二年九月一日Р附件一: 《医师资质授权申请表》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