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随机抽查无异常情况。Р10Р教学检查平均分×10%(教务科提供)Р3.3.2学生评教。Р10Р学生测评全系部教师平均分×10%(教务科提供)Р3.4 毕业设计(10分)Р3.4.1毕业设计工作有专门机构、标准、工作安排、答辩安排等;Р3.4.2 教师全过程指导到位;Р3.4.2 学生毕业设计作品及相关材料合格,并能及时上传到个人空间。Р10Р以教学检查为准,合格学生数/总毕业生人数×10(教务科提供)Р4Р教学质量监控Р(30分)Р4.1教学事故与差错(5分)Р以“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为标准。Р5Р教学事故,经核实认定为教学一般教学事故扣0.5分/次,核实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扣1分/次,核实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扣2分/次。(教务科提供)Р4.2调课率Р(5分)Р按“学院排课调课制度”执行(因公、因病不计)。Р5Р[1-(全年调课总数/教师总数)]×5Р4.3教学文件上交Р教学进程表,教学计划网上录入,教学任务安排、网上录入,教材定单上交Р5Р未按要求扣1分/每项,扣完为止Р(5分)Р,试卷上交。Р(教务科提供) Р4.4学生到课率(10分)Р以教学抽查数据为依据。Р10Р学生平均到课率×10(教务科提供)Р4.5教师听课率Р(5分)Р按教师听课制度实行Р5Р听课总数/应听课总数×5(系部提供)Р5重点工作奖励分Р5.1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及以上Р申报成功加5分,验收通过加5分Р(系部提供)Р5.2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Р获一等奖加3分,获二等奖加1分Р(系部提供)Р5.3省技能抽查Р获省教育厅排名前10%加5分,获省教育厅排名前30%加2分Р(系部提供)Р5.4省毕业设计抽查Р获省教育厅排名前10%加5分,获省教育厅排名前30%加2分Р(系部提供)Р总分Р注:1.各分项目计分、扣分均不超过该分项目最高配分。Р 2. 根据本表打分*19.5%计入学院督导考核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