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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订单班管理办法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人员、设备供应商技术人员等组成“订单班”兼职教师队伍,负责向“订单班”学生定期授课。授课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采用的设备、技术等,补充学校的专业教学内容。Р (四)考勤及纪律要求Р 1.订单班应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订单班考勤分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四种。Р 2.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交班长登记,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学生旷课除按《XX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处理外,一学期旷课超过20学时者,给予留班察看,由学院把学生违纪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用人企业进行反馈;超过30学时者,从订单班除名,处理结果报学工处、招生与就业处备案。由招生与就业办报用人企业进行清退。Р 3.“留班察看”处理期为2个月。受班内处理的学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撤消处分,不合格者给予订单班除名处理。订单班学生所在系应在一周内将留班察Р 看和订单班除名处理结果送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用人企业备案。Р 4.从订单班清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退回原班或回本系非订单班,本人无权再挑选专业,院系不再进行二次推荐。Р (五) 考核要求Р 1.订单班学生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用人单位选拔的依据。Р 2.有关考试要求严格按《山东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Р 3.订单班学生必须严格遵循诚信信条,杜绝一切考试违规行为,在各级、各类考试中一旦发现作弊行为,直接给予订单班除名处理,并把处理结果报用人企业。Р (六)毕业条件Р 1.学生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合格。Р 2.学生必须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技能等级证书。Р 3.符合《XX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Р 4.未达到上述条件者按结业办理。Р 订单班开课后,主办系(部)应将组班信息及就业规划等信息报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Р 本办法自2012年开始试行。Р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与科研处负责解释。Р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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