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的事项。Р5.3.9审查结论Р(1)法律事务部进行法律审查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时,应在会签意见或法律意见书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建议; Р(2)对法律审查中发现的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司法律事务部有权向公司及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完善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建议。Р(3)公司各级行政负责人、分管业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当重视公司法律顾问提出的有关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建议Р。除有充分理由和依据的特殊情形外,应予采纳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Р5.3.10法律意见书Р(1)本手册所指法律意见书,是指公司法律顾问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实施法律审查、分析法律风险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解决方案的法律文书。Р(2)法律意见书应当一事一议,要求格式标准、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严密、表述准确。Р(3)法律意见书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正文、附件、落款五个部分。Р(4) 法律意见书正文一般包括:Рa.问题缘由,包括论证事项来源及可能不完全信息的声明Рb.基本事实,包括尽职调查的情况及相关证据资料;Рc.法律依据,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Рd.法律论证,包括对重点问题的法律分析及相关论证;Рe.结论性意见或建议,包括对现有状况及可能状况的判断、存在的风险、审查意见及处理建议等;Рf.相关事项的说明。Р(5)法律意见书由承办该项事务的公司法律顾问起草,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审查后出具;外聘律师予以处理的事项,法律意见书由外聘律师出具。Р(6)公司法律顾问起草法律意见书,有权查阅公司及各二级单位项目的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各二级单位、项目有关部门、个人调查了解情况。Р(7)由公司法律顾问起草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公司总法律顾问复核。Р(8)公司法律事务部有权对法律意见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负责将法律意见书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