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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情况的调研报告(体育局)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量不符合标准,加上锻炼者违反器材使用程序等都是导致锻炼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隐患。Р2.体育活动本身存在潜在的危险性。体育活动具有人体参与性、身心挑战性和竞争激烈性等特征,这既是体育活动的魅力所在,也决定了体育活动的本身伴随着潜在的危险性。特别是足球、篮球等对抗性较强的体育项目以及轮滑、体操中的单双杠技术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对锻炼者的人身安全的危险性更大。Р3.体育技术指导、体育医务监督缺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过程中,进入场馆的锻炼者由于其年龄、性别、职业不同,身体素质、机能水平、运动技能也不尽相同。在目前缺乏体育技术指导,没有体育医务监督,锻炼者体育科学知识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难免引起多种伤害事故的发生,如肌肉拉伤、骨折甚至是猝死等。Р4.进入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成员混杂。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后,进入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成员身份多样、情况复杂,且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会对学生安全及校园财产安全构成隐患。与此同时,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带来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等一系列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规出台。Р(四)学校管理问题。从调研结果来看,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存在着管理模式或管理体制的确定、管理人员的设置、开放对象的适合范围、开放时间的合理性、开放项目的安全标准、收费标准等一系列问题,以及开放过程中所需费用如何解决,发生伤害事故由谁负责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制约我市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的一项重要因素。Р(五)学校经费问题。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隶属不同行政管理部门,不同系统之间存在着体制、制度等诸多障碍。目前,学校的经费预算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主要以服务性质为主,基本都是免费对外开放,但是场地保养费、场地维护费、卫生清洁费、水费、电费、管理人员工资等,学校难以承担,成为所有学校管理者共同担忧的经济帐。因此,经费问题成为学校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另一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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