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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工程政府采购合同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904KB

文档介绍
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 万元至10 万元的违约金作为对给发包人造成的不便、增加的工作而给发包人的赔偿,即使这种不正当行为或违约是在合格竣工日之后发现。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不便、增加的工作量所造成的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违约金不足发包人损失的金额,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Р十一、承诺Р1.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Р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Р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Р 十二、词语含义Р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Р十三、签订地点Р本合同在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签订。Р 十四、补充协议Р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Р 十五、合同生效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Р 十六、合同份数Р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及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Р十七、其他Р1、生效后的合同须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Р2、合同经备案生效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 Р甲方: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乙方:苏州市金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Р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Р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Р备案机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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