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Р7.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Р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Р8.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Р8.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Р8.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Р8.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Р8.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Р8.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Р九、合同的生效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Р十、争议的解决Р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Р十一、附则Р11.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Р11.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Р11.3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11.4 未尽事宜Р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Р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章Р代表人: 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Р Р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